今天
“連差評都是假的!”
上了熱搜榜
好評刷單,差評也刷單?
好多網友表示一頭霧水
到底是怎么回事兒一起來看看
“刷單”的別名叫“手機兼職”
不僅僅刷好評
差評同樣可以刷
“刷單”,就是店家請人假扮顧客,用以假亂真的方式提高網店的銷量和好評量,以吸引更多顧客。小編在淘寶查看物品評價時,甚至在兩家完全不同的店鋪中,看到了內容一模一樣的好評。
讓小編感到驚訝的是刷單不僅僅是刷好評,差評同樣可以刷,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說:“連差評都是假的!刷單的人偽造的,目的就是讓不明真相的消費者看到這個差評花了很大的力氣、很長的篇幅去處理。最后跟消費者之間化干戈為玉帛,從而讓消費者相信他的店鋪?!?
網友得知那些差評都是刷出來的后
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
小編在搜索引擎上查找“應聘刷單”,找到的都是提醒“刷單”詐騙的新聞。記者將搜索關鍵詞換成“手機兼職”,并根據搜索結果找到了“刷單”中介。
刷單必須入會,會員級別根據應聘者所上交的“會費”分為100元檔、200元檔和360元檔,不同級別的會員所刷的產品價格不同,“刷手”能賺到的金額也不同。
入會之后,對方又用另外一個qq號發來了詳細的“刷單”教程,要求記者用“I*語音”這一直播app接單。
“刷單”過程要求“刷手”點擊瀏覽、貨比三家、和賣家假聊,同時每一步都要截圖發給 “IS語音”app上的“主播”,“主播”會要求“刷手”驗證實名身份和淘寶信息。除了線下的交易是虛假的以外,線上的交易都力求模仿真實買單過程,連一個頁面停留幾秒鐘都有精確的要求。
2019年1月1日,《電子商務法》開始施行,將“刷單”定義為違法行為。有電商經營者向表示:“愿意做刷單的人越來越少了,現在《電商法》出臺以后,刷單公司就更沒有生存余地?!?
《電商法》第十七條明確將“刷單”行為定性為違法行為,規定“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、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,欺騙、誤導消費者?!?
不過,全程參與《電子商務法》立法過程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高富平表示,《電商法》主要訂立了一些原則性的條款,市場監管部門還需要進一步制定具體的操作細則,以便法律的有效落實實施。
這些網購的“陷阱”要繞著走!
陷阱一:“刷單”暗箭難防
“刷單”暗箭難防商家通過低價促銷廉價產品提高銷量,然后再將同一貨架上的商品,換成價值更高的產品混淆視聽,這種新型的刷單方式,讓單純的網購消費者紛紛落馬。
陷阱二:贈品質量沒保證
當網購消費者購買價值較高的商品時,商家會附贈一些實用性比較強的贈品,但是當附贈品出現質量等問題,要求售后維修或退換時,商家卻對其置若罔聞。
陷阱三:小心“李鬼客服”
網購中的陷阱盡管多是老套路,但是“上鉤”的人不少,更令人擔憂的是,網購騙術也在不斷升級?!凹倏头笔墙鼇眍l頻出現的網購陷阱,他們通過私人手機號碼或短信形式告知網購消費者訂單異常,引網購消費者入“阱”。
陷阱四:低價商品附加條件
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,將商品的價格標得很低,但是當消費者拍下時,低價商品就變成有附加條件才能享有。
陷阱五:朋友圈“曬單”未必可靠
朋友圈上各種曬訂單、曬轉賬截圖,滿屏買家好評截圖是真的?那些“風靡”在朋友圈的保健品、化妝品、減肥產品都很受歡迎?微商生意紅火?其實全都是滿滿的套路。轉賬記錄、聊天記錄、買家好評,都是有軟件自動生成,以假亂真。

陷阱六:釣魚網站“碼”里下毒
含有釣魚網站的二維碼,用戶根本無法判斷,而且,看似復雜的二維碼,制作起來幾乎是“無門檻”。釣魚網站制作的二維碼成為新型網購陷阱,“有毒”的二維碼輕輕松松將網購消費者卡里的錢刷走。
遵守“六個不輕信”原則
▼不輕信朋友圈的推薦。
▼不輕信網絡引擎的搜索結果,該結果只能作為消費者網購的參考。
▼不輕信網站的宣傳,網絡宣傳信息和線下體驗會存在差距。
▼不輕信來源不明的網址鏈接,這類網址鏈接具有很強的欺騙性。
▼不輕信網站(店)上的商品或服務評價和成交量,消費者應謹慎參考商品或服務評價和成交量。
▼不輕信商品或服務打折,先提價后打折是一些商家慣用的手法,消費者要盡量選擇熟悉的商品或服務下單。

網購家電一直以來,都在快速增長,網購也成為消費者的主要購買家電渠道之一,在購買家電的過程中,盡量到實體店進行購買,可以看得到摸得到,以免購買到假冒偽劣差的產品,影響自己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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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葉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