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4日,新華社發快訊: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,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“二選一”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。
目前,此次調查取證工作已全部結束。案件的具體進展細節有待進一步披露,但肉眼可見的是,困擾市場十年之久的“二選一”隨著這次的調查,或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。其實,互聯網平臺之間的競爭,“二選一”的情況一直存在。電商平臺發展壯大后,很多平臺就形成了“二選一”的模式,讓商家、用戶站隊,排擠其他平臺,形成不良競爭!
如2019年618期間,格蘭仕因為與拼多多合作,其天貓平臺被天貓在后臺“限流”,致使格蘭仕當期銷售損失慘重。6月17日,格蘭仕發布了《關于格蘭仕在天貓平臺出現搜索異常的聲明》。格蘭仕呼吁“店大不能欺客,社會各界應當維護公平營商環境,消費者才是我們共同的衣食父母。”
對于此次格蘭仕提出的“搜索異常問題”,天貓相關負責人回應媒體疑問時稱,在APP上搜索“格蘭仕”顯示都是正常的。不過也有在電商平臺經營商鋪的人士表示,格蘭仕出現的“搜索異常”也可能是格蘭仕單品銷量最好的相關店鋪在搜索結果中排名出現了“異常”,部分顯示會出現店鋪在搜索界面相對下方位置,部分時段也會出現官方旗艦店不在搜索排列之中。除了技術異常之外,也不排除出現店鋪降權的可能。
其實,類似“二選一”違規競爭早已不是新現象,在電商大促的重要節點尤甚。京東法律研究院院長李麗提到,“二選一”具體表現形式包括:要求商家退店、不允許參加促銷活動、要求商品下架、限制商品價格等。“二選一”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一旦平臺強制商家進行“二選一”,平臺可以通過算法向配合的商家提供更多的交易機會,不配合的商家將被排除在消費者挑選商品的視野之外,由此損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。
2019年11月5日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召集京東、阿里 、拼多多、蘇寧、美團等20多家互聯網平臺企業參加在杭州市召開“規范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”,會中特別強調了“二選一”是《電子商務法》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。這就是說,此次國家已經表態 “二選一”涉嫌違法。此前一直沒有處理,是因為監管沒有跟上互聯網的發展速度,在2019年1月1日《電子商務法》正式生效后,“二選一”就是明文禁止的。
《反壟斷法》《電子商務法》配合使用,基本上堵死了互聯網平臺鉆漏洞的可能。有法可依后,2020年,國家就加快了對“二選一”的監管力度。2020年11月10日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《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(征求意見稿)》。
國家重拳出擊,這些年,互聯網巨頭公司的寡頭化,壟斷化,封閉化一直都在被詬病,二選一這種店大欺客的事兒,到頭了!
而此次反壟斷風暴的到來,意味著家電&廚電廠商在天貓、京東等平臺就有了更多選擇權和議價權。廠家更易于平衡線上與線下的價格關系,反壟斷對于行業線下實體店來說是個大利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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